
2026年11月1日起,企业向个人支付研发、软件、设计、咨询、广播影视节目制作、文化、教育这七类服务费用时,必须代扣代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。未按规定扣缴的,将面临应扣未扣税款0.5倍至3倍的罚款。北京中小微企业主务必提前了解。
一、哪些情况需要代扣代缴?
支付方:境内单位(企业、个体工商户等)
收款方:境内自然人(个人)
适用服务:研发服务、软件服务、设计服务、咨询服务、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服务、文化服务、教育服务
注意:仅限上述七类服务,向个人购买货物、租赁不动产等不适用此办法
二、扣多少?怎么算?
计算公式:应扣缴增值税 = 销售额 × 征收率
自然人通常按小规模纳税人1%征收率计算(具体以税务系统核定为准)
附加税费(城建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)一并代扣
起征点:按次纳税起征点为每次(日)销售额1000元,未达起征点不扣缴
举个例子
北京某科技公司请一位自由设计师做UI设计,支付设计费10万元。公司需要在付款时代扣增值税:10万 ÷ 1.01 × 1% ≈ 990元,加上附加税费约120元,合计代扣约1110元。实际支付给设计师:10万 - 1110 = 98,890元。
三、什么时候扣?怎么申报?
扣缴义务发生时间:支付价款当天
申报缴纳期限:发生应税交易次月15日内
申报方式:通过电子税务局代扣代缴模块申报
四、企业要注意什么?
- 未按规定扣缴的,面临应扣未扣税款0.5倍至3倍罚款
- 建议企业提前与合作伙伴沟通,明确税费承担方式
- 完善合同条款,约定代扣代缴相关事项
- 2026年11月1日前完成内部流程调整
政策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》及其实施条例